NPO法人 掛川国際交流センター

掛川多言語生活情報ガイド

Guia multilíngue de informações sobre a vida em Kakegawa
Kakegawa multilingual life information guide
挂川多言语生活信息向导
Guía multilingue de información sobre la vida en Kakegawa
Home > 3.在留手续 > 在留资格

在留资格

(1)在留资格

滞留在日本的外国人的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是有规定的。
来日本入境时,在护照上记有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。
在留资格共有27种,不能从事在留资格许可以外的活动。
在留期限有8种。超期在留时,需要办理有关手续。
可在名古屋入国管理局、静冈市和浜松市的名古屋入国管理局的地方办事
处办理在留手续。在静冈县内的办事处,可以申请签证的更新与变更、永住权等。如果出现没有注意到在留期限已过而仍滞留在日本的情况(非法逗留),则必须去名古屋入国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。
有关在留资格的咨询,由名古屋入国管理局的“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”受理,配有相应外国语受理服务。

*名古屋入国管理局(丸の内分室)
名古屋市港区生保町5-18
电话:052-559-2114、 052-559-2115
受理时间: 星期一~星期五(节假日除外)  9:00~12:00 、13:00~16:00

*名古屋入国管理局 浜松办事处
浜松市中区中央1丁目12-4   浜松合同厅舍1楼  
电话:053-458-6496
受理时间: 星期一~星期五(节假日除外)  9:00~12:00 、13:00~16:00

*名古屋入国管理局 静冈办事处
静冈市葵区传马町9-4ABC广场大厦6层 
电话:054-653-5571
受理时间: 星期一~星期五(节假日除外)  9:00~12:00 、13:00~16:00

*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・名古屋
名古屋市中区锦2-2-13名古屋中心大厦3F
电话:052-559-2151、 052-559-2152
受理时间:
英语:星期一~星期五   葡萄牙语:星期一~星期五     西班牙语:星期一~星期五
汉语:星期三、星期五   南韩・朝鲜语:星期三、星期五  菲律宾语:星期一、星期二、星期四
9:00~12:00、13:00~16:00

(2)在留资格的取得・变更

在留资格的取得(孩子的出生)

在日本出生的孩子如果要在日本滞留60天以上的话,就必须要在出生后30天以内办理在留资格的申请手续。孩子的在留资格和期限是根据父母亲的在留资格和期限来决定的。申请手续可以在名古屋入国管理局浜松办事处办理。

申请时所需材料

  1. 在留资格取得许可申請表
  2. 可证明孩子出生的材料(出生证明书、母子健康手册等)
  3. 父母的护照或父母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

在留资格的变更

在在留许可期间,终止或改变现在的在留資格所规定的活动内容时,需要办理在留资格変更手续。
变更时所需材料因人而异,请向入国管理局咨询。

【联系地址】名古屋入国管理局浜松办事处 浜松市中区中央1丁目12-4  浜松合同厅舍1楼
 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号码  053-458-6496

(3)在留期间更新・再入国许可

 在留期间更新

外国人在日本的逗留期间有规定。超过逗留期限仍需停留在日本时,需要办理在留期间延长手续,手续可以在在留期限前2个月开始办理。
办理时所需资料因在留资格而异,请向入国管理局咨询。

再入国许可

外国人在在留期间内需要暂时出日本国时,可办理「再入国许可」手续,这样返回日本国时,不用再进行入国审查就可以与出国前相同

在留资格入国。

「再入国许可」分一次有效的「再入国许可」和在留期间内次数不限的「数次再入国许可」。
手续在入国管理局办理。申请者未满16岁无法自己办理时,可由父母,亲族等代办。

申请时所需资料

  1. 再入国许可申请表
  2. 护照
  3.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等

【联系地址】名古屋入国管理局浜松办事处 浜松市中区中央1丁目12-4  浜松合同厅舍1楼
 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号码  053-458-6496